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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
 
各公司:
 
        为深入贯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公司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公司产品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级教学名团队源,促进教师综合素质提高。经集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集团组织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学锋
副组长:卞正富
成   员:刘志强 尚  涛 李增华 王文顺 李艾民 王雪松 董守华 周长春 王新宇 王丽萍 郭楚文 王义保 边和平 范胜君 朱  哲 周  勇 许彩明 欧雪梅 张  昆
秘   书:付  豪
 
二、活动目的
 
        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活动,旨在促进集团青年教师成长,提高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提升青年教师公司产品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集团的教学质量。
 
三、活动内容
 
        各公司以“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培训活动。如聘请国家级教学名师作讲座或示范教学;安排教学观摩;开展教学咨询;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开设示范课堂;举办授课竞赛等。公司领导和专业负责人要深入了解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查摆分析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探讨改进青年教师公司产品技能的方法,切实提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四、具体安排
 
1.各公司成立以教学副经理为组长,院级教学委员会成员、系(所)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有一定数量的教授、副教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2.每个公司至少邀请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进行专题讲座或示范教学。指定专人负责所邀请教学名师的接待和活动安排工作。受邀国家级教学名师的薪酬、差旅费和住宿费由集团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携带相关票据和总结材料,到教务部审核、签字,统一到集团财务资产部领取和报销。
3.集团将安排人员抽查公司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活动的情况。
4.“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自5月份开始,至本年度末结束。
5.各公司35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青年教师应积极参与活动,近三年内进校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青年教师要全部列入活动计划。
6.各公司领导小组应制定出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方案,并报教务部。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的安排计划、应参加活动的青年教师名单等。
7.对于各公司组织的面向全校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活动,相关经费经教务部审核同意后,可由集团负责承担。
8.各公司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及相关的组织宣传工作,及时将活动安排及开展情况的工作简报报送教务部网站发布。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本年底前报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付豪,电话:83590147,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A102室。电子版发Email至fuhao@cumt.edu.cn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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